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参加由合法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公司或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等组织的合法活动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
年龄在18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参加由合法注册的户外运动俱乐部等组织的符合本保险所约定的第一、二、三类合法活动的人士,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经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的登山及户外运动俱乐部、协会可作为投保人。团体投保时,其参加登山或户外运动的人员必须全部投保,且每团体最少人数应不低于5人。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隐瞒、欺诈行为;
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三、被保险人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或通过网站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
四、被保险人因挑衅而导致的被袭击、被谋杀、自杀、故意自伤、寻衅、殴斗;
五、被保险人从事犯罪活动、拒捕、被司法机关拘禁或入狱期间;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被保险人醉酒、吸毒,或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八、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失常;
九、被保险人因流产(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堕胎、分娩、接受或自行诊疗护理导致的意外;
十、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十二、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三、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四、 直接或间接由石棉导致的伤残、身故或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