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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并非一句AA就可以免责的事情。什么叫AA,多大程度的AA现在尚且没有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定义。即使穿越者目前的操作模式,除非没有预收费用,否则都可能被善辩的律师说成是取费活动。关于这一点,早已经心冷了。

所以,更多的还是把关注点投向责任的分担上吧。登山届常有山难发生,不知道山难过后,有没有遇难家属向登山组织者索赔相关的什么费用。发生山难的责任又是如何划定的。

另外一点,就是关于保险,这应该是分担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看来以后,确认报名队员是否购买了适合的保险,应该成为领队择人的重要条件之一了。

行走,以健康为前提,以心情做支撑,以置身自然当目的,以合作的团队算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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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维生素在2006-11-21 23:51:44的发言:

……有声誉的商业登山组织会首先认识到无论怎样,是自己错了,给别人造成了痛苦,要在经济上赔偿人家,尽可能弥补人家的痛苦和损失。求得谅解。赔偿上百万的都有,很少听说上法庭的,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不需要上法庭就能解决。

AA制的安全漏洞很大。对责任的理解和法律,伦理的理解更大。这很值得反思。

“赔偿上百万的都有”。有几个“有声誉的商业登山组织”具备这样的财力和实力,组织一次山地露营活动是否也只有“有声誉”的“商业”登山组织才配?!

是“AA制的安全漏洞很大”,还是国内目前的户外整体安全意识不强?亦或国内的商业户外远不能满足它本应做到的服务?

我们看得见的那些商业登山组织(如果能算是的话),要么对于这种活动不屑一顾(5000米以下的也叫登山?!),要么稍微有点难度的线路就根本不敢涉及(户外拓展多好啊,赚钱快又没有危险)!

别出点事情就拿AA制来说事。AA也好、商业也罢,只是活动组织体制的一种。

安全的根本在于:相对于活动路线而言……

队员个人以及相互间的配合是否符合活动强度和难度的要求,

队员和队伍在出现危机时是否有自救和救人的能力,

危机后是否有相应的保险机制来减小风险,

……

AA与商业唯一的区别在于,AA制的活动里付出受尊敬、再享受服务就很心安,队员间的友情更加亲密坚固。而商业活动中,总摆脱不了付费买服务的经济关系。

可惜的是,一帮不懂安全的人在玩户外。一帮不了解AA的人在吵吵着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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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同意和42楼、43楼中的一些观点,比如:

“aa的领队水平差别大。”

“很多aa的组织者(召集者)认为出了事自己没责任。主观上责任心不强,客观上漏洞大。”

也非常感谢两位给玩AA制户外的我们以下的忠告:

“户外整体安全意识不强是大环境。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能做好才叫能耐。”

“AA也好、商业也罢,多多少少都会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发生的事情,我们最好方式是引以为诫。”

之所以近年来户外伤亡事件频发,确实跟户外整体安全意识不强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些事故中,就不乏一些AA制的活动。

穿越者论坛作为一个AA制活动的平台,这一年来无时不在为不牺牲活动本身难度的前提下如何让活动更安全作方方面面的努力。包括开辟了安全版,包括请医护方面的专业人士作户外急救方面的讲座,包括对于长线活动设立临时联络员,也包括在定向赛中增加紧急救助等等方面的内容。

尽管,这些努力也常被某些商家所不以为然。

穿越者论坛的管理者们所能够做到的,仅仅是在可能的情况下给在坛子里玩户外的朋友更多的安全方面的提醒,更多的东西还在于大家自己去领悟和认识。这种领悟和认识也是要所有户外参与者来AA的,并非论坛管理者自己的义务。

楼上观点中“说白了,AA与商业的根本区别是花多少费用的区别。”“很多aa活动受制于经济条件,安全装备和保障上的投入小。”这一观点绝不敢苟同。

也不怪他们,现在就有很多人打着AA的旗号,享受着AA制带来的单次活动费用的低投入,而换取本应在商业活动中才有的关于计划方案、安全保障、后勤服务、责任承担等等方面的服务。在AA制活动中,所有这些本都是该共同AA的。

这种长期的白吃白喝不在少数,因为这种人物大量的往AA制群体涌入,导致AA制水平的参差不齐,导致AA制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低级的安全事故,也导致了一种“穷人玩AA,富人玩商业”的认识。而这些已经偏离帖子的主题,如果感兴趣我们可以另外开帖继续。

回到这个帖子的主题,“南京79事件”是被法官判定商业活动才直接导致原告胜诉的。尽管,这很可能又是一件法律届的“好嘴+有钱”决定胜败的案例。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恐怕还是活动的安全隐患对于我们每一个玩户外的人的警告和启发,不管你是不是也玩AA制的活动。

关于这些警告和启发,在未来的几天里,我也想和论坛的几位同学共同探讨,看能不能有些具体的东西。包括因为安全的问题,论坛的管理还需要哪些改进。

另外,还有几个比较个人的观点:

1、择人是很好的降低风险的方法之一,AA制活动中,择人应该被认为是领队和队员双向选择的权利,应该被充分尊重。那种为了所谓论坛的人气,在一些相对高危险性活动中采用不管是否认识是否了解而照单全收的做法,往往隐藏有安全的隐患,所以是不足取的。

2、控制一次活动中的人员数量也是降低风险的方法之一。将总人数控制在与活动难度相称且领队可以兼顾到的范围以内,避免出现比如组织六七十人上大黑山,一些人已经下山的时候另一些人还没登上主峰之类的事件。活动召集中控制总人数,或者建立有效的队伍管理团队是非常必要的。

3、如果把户外活动根据难度分成若干级别的话,在进行比以往活动级别更高的活动初期,强烈建议跟住有相应活动信誉的商家或者相应活动经历相关经验丰富的老驴,切忌对领队不熟悉,盲从而去。很有可能就是一去不复返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23 23:59: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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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南京79事件的一审判决不要造成以下的推断:

有AA制队伍出现安全问题死人了……

领队被过分追究责任了……

有领队素质和经验的人不敢再带陌生人玩而转向小团体的私下活动(除非希望玩法在技术上升级,否则不会去选择商家,哪怕是信誉好的商家)……

AA制的平台上没有老驴组织活动了……

户外商家的活动范围要么过于大众普及级提不起兴趣,要么属于雪线以上级别不敢奢望,难有合适的选择……

久了没有活动,但想参加活动的需求却一直存在……

某些愣头青振臂一呼:“我来组织!”但却缺乏经验……

安全隐患悄悄来临……

又出事了!……

就好比bear列举的小学生春游的事情。所有学校都不敢组织春游了,这对于孩子们来讲是好事还是坏事?

出来玩已经很多年,一年一年的经历了许多拨驴友,很多老朋友们依旧在玩(户外有点像毒品,一旦上瘾,很难戒的),只不过更多人不愿意再为陌生人付出,于是一拨一拨的走向了小团体……

坚持做这样一个坛子,就是希望老驴们的很多宝贵的经验和资料,甚至是一些对户外的认识和感悟,能够通过这样一个载体一代一代的传承下来,不要随着他们个人的远离公众视线而渐行渐远。

可是,如果穿越者关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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