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光叫丽江
在从秋那桶回来的那一天,就要到重丁村的时候,怒江两岸风景如画,何大哥在车上柔声细语地哼一首傈僳语的歌。哼完后,沉默了一会儿,他问我怒江之后是不是应该回家了。我在看着周围的树木,蓝天,天上扯得薄薄的云,突然非常想念丽江的天。瞬间就决定了,我在车后举起双手,大声说:
“丽江!我要去丽江了!噢——”
束河 一半是舞台,一半是人生
我还是决定不住大研城而住束河镇。
是刚到村口,就被一个妇人拦住了去路。她说束河要收门票了——三十块钱,不过如果给她十块钱,就可以跟着她从一条小路进去。一番毫不手软的讨价还价后,结果五块钱成交。这个妇人推着一辆自行车,草帽下的脸满是汗水,胸前也湿了一大块。她咧着嘴看我:
“你还真行,我从来没出过这个价钱。”
“啊哈!”我觑着眼:“你想让我相信你么?”
“你不相信么?是真的!你是我今天带的第一个客人。所以才这样地便宜。”她夸张地大呼小叫,有着长期在景区生活练就的圆滑和担代。
把我带到后,她骑上自行车,一溜烟又往车站赶,大概要继续找生意。于是,我发现自己站在一条干净整洁却又空空荡荡的石板路中间,对着一树开得正烈的金急雨和路两边错落有致却又空无人迹的房屋……
《茶马古道》开拍的时候,紧贴着束河镇建了一个影视基地,大概这也是开发商的规划——基地和村子就互相交错着共生在一起,我现在就站在基地里。离这里一两百米处还有两个村子。和大研古镇紧靠着商业区不同,这里出了镇子就可以看到很朴素的纳西人的村落。我在这些村里来来去去,于是就一次又一次地穿过基地清流潺潺的水道和阴凉的廊廓。
真正的束河镇在影视基地的尽头。下午三点,游人很少,有人家在门口立着架子,层层叠叠地往上绷着蚕茧,大日头下,银白的丝泛着光,水样地流动。我坐在台阶下辅着扎染布的桌边,托着下巴,瞅着一条小白狗,摇着脖子下的玲铛,扭着毛茸茸的小屁股,踏着碎步,从眼前跑过;两个背着七星毡子的老妇,坐在檐下的阴影中,手里剥着葵瓜子,眼里盯着她们侍机就到处乱跑的小孙儿。远远能看见街尽头基地里线条优美的翘檐,在烈日下有穿着华丽藏袍,戴着貂皮帽子的男人,跨着刀,牵着同样装饰华丽的马,缓缓从基地里转出来,马上坐着一脸兴奋,到处张望的游客。我长久无言地看着,有时精神恍惚,逐摸不透自己的心绪。直到有放学的孩子,骑着他们的自行车,从我眼前飞驰而过——车子辗过地面,沙沙地响,在夕阳下拖着愈来愈长的影子。孩子们尖啸着,在舞台和他们的村庄间飞燕般穿掠而过,时隐时现。对于他们,那边有石板街和长廊的舞台不代表任何粗暴的侵入或撕裂,而只是他们的乐园和梦幻剧场。对于我,只有他们的笑声是这个长日唯一真切平实的一瞬。
有几分钟,我坐在树阴下换菲林,有一个小女孩抱着她的大狗,凑上前来,静静地看这个黑匣子。于是他们俩的身体就在我的左臂上擦来擦去。风暖软地吹个不休。
我一直找不到自己精神恍惚,无已言对的缘由,直到读了这样一段话——它是说大研的,但也适用于束河。我把它完整地录下来:丽江只是一个平庸的市民的城。人们建造它,只是要栖居,只是要生活,并不是为了名垂青史。它是栖居之城,温暖、亲切、庸常、平等,为人生而开放……丽江今天正在崇尚旅游,旅游的道路恰恰与古代的栖居相反。我担心丽江有朝一日会象罗马那样成为日常生活的空壳。罗马失去了生活,但他留下了光荣。因为它的目的不是栖居,而是英雄和神的象征。大研镇一旦失去了她的流水上洗衣妇们弯着的腰,她的“第一流的,即清洁又有味道的腌菜和果酱,鲜嫩的火腿和令人垂涎的酸甜大蒜”(顾彼得言),失去了她的丽江粑粑、她的豆腐坊,面条坊、铜匠辅,她的炊烟……也就失去了她相依为命的日常生活,失去的栖居。
于是我以为找到了我觉得无所依靠的答案,找到了在依恋束河的同时斥责它明珠暗投的理由。直到我离开它的时候,在车上望着村子旁大片的荒地——开发商把这些以前的良田买下,准备盖商住楼——我仍认为这种理由是充分的。
然后,我看到来时给我带路的那位妇人,她正和好几个象她一样带客的村民一起冲向刚下公车的一位游客。这次她没带帽子,在日头下眯着眼睛,背部一大块汗渍,领子外露出吸汗毛巾的一截。我们的车子把那一堆乱哄哄的人从我的视线里一下子拉得很远,我只看到她最终从人群中退出来,站在旁边看着。
栖居并不仅仅意味着温暖、亲切、庸常、平等,同时也意味着烈日下的汗水,生活的艰辛。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让洗衣妇永远在水边弯着她们日渐衰老的腰。她们在生活,我们是过客。只是,我们为什么总在忧郁和哀伤。
我们于我们的城市里也在生活,灵魂却无所依偎,只是因为轻视时间,错失了昨日,所以怀念。如果我们再轻视今天的残存的美,那么明天该怎样?
一段叫叫丽江的时光
七年前我来过丽江,并写过一段丽江的文字。那些文字华丽而自恋,轻率地忧郁着,并不是现在我喜欢的风格。但我也经常看它:虽然华丽,但还真实——一个仅仅去过华山,兵马俑,峨眉山,乐山,桂林市的女孩,第一次看见丽江那种温婉踏实的感觉——象一场一见钟情的恋爱。
七年后,重返丽江,我坐在人最多的一条街边的花棚下,捧着两大条甩手粑粑,看着眼前人来人往:跟着小红旗,戴着同色棒球帽,在每间店里都扎堆的鸭子;背着帐蓬睡袋一脸“大地在我脚下”模样的猛驴;还有皮肤通红,满面天真的外国客;里边夹着披着七星伴月毯子,脚步悠然的纳西老人。清流在桥下轻滑而过。丽江和七年前一样不可替代。
我见过一些镇子,自然是宁静,悠长,且将死。
而丽江,是活的——没有城墙,不设防备。
几百年前它就是一个大集市,在各路商贾热闹的聚散中安静地迎来送往:有情死地,有白沙细乐,有《鲁班鲁班》,有云过淡墨,有东巴的文字;也应该同样有汉人的井边小曲,孔雀王朝的苦行僧,或许还有波斯国的肚皮舞。那时的丽江就应该有它属于那时的俗气与喧嚣。而现在的丽江,我并不认为,很多人垢病的街边的酒巴,精品小店就不是一种生活——尽管它们算是外部侵入的载体。很多人只是看到它满菜牌的英文,于是指责它失去了纳西人的气质,但他们并没有看到大研城有能力把它们变得温暖,悠远。
只是这一切,都仍是真实的么?还是也如束河一样,是与生活犬牙交错的舞台?
大研镇每天晚上都在四方街举办大锅庄,到了了暮色苍茫,四方街广场就聚集了愈来愈多的游人。镇里的老阿婆老阿公,穿着整齐划一的蓝布衣,面无表情的聚在一边,准备上场表演;人群中穿梭着披了一整天貂皮袍子的疲惫汉子,牵着马,让人拍照;客人们在远远近近地叫闹着打招呼。
我在淡淡的月亮升起在东天时,远离了这些热闹。
无论在湘西,贵州,广西还是云南,所有成为旅游目的地的寨子,进寨门都有拦路酒,接着都抢一把新娘,还有花哨的明显经过“艺术加工”的祭祀仪式——村民们的祖先,在千年以前仰视诸神祈祷幸福的庄严的手势,短的要三四天,长的要五六年,以至于一辈子,现在为了那些蜻蜓点水的客人,把它缩短到三十分钟;傣族村圈在一块小球场里进行的泼水节,因为每天都泼而显得不知所云;我的丽江,那个有月亮的晚上,也因为旅游而出卖了自己纯粹的快乐。
我想说的是,如果失去的自己遗世独立的气质,自主选择的幸福,那丽江将会慢慢死去。
而我们,这些从远方来,又将回到远方的过客,我们的生活充塞着现实,所以我们对于诗意,要么神化,要么鄙薄;对于思想,要么膜拜,要么践踏;对于文化,要么丢弃,要么飬养。而恰恰是这些东西的的自由生长,能让我们冗长平凡的一生叫作生活而不叫流水帐……
只是,旅行对于向往小康的我们,是休闲、放纵。我们在每个刻着景点名字的门前拍照,疯狂“血拼”,我们拒绝沉重。于是在交了五十块钱“抢”到新娘后的震天锣鼓中,所有的意义灰飞烟灭。
傍晚的丽江有点冷。我逆着人群往城外走,远远听见四方街一片喧闹,小巷子里面相对有点冷清。然后,我看见一个老妇人,围着一条靛蓝的围裙,坐在她屋前的凳子上,安静地抽着烟。一个好机会,光线也不错,于是我举起相机。她感觉到了,转过头看着我,默默地,没有不耐烦,没有斥责,也没有鼓励,没有伸手要钱:一个侧逆光,一个安静、庄严的姿势,不谄媚,不为游客而存在……
我没有摁快门,悄悄放下相机。这是这次旅行中我两次放下相机中的其中一次。十年后,如果再回来,我盼望着还能看到丽江这样的姿态。
让我飞奔
我在束河的时候,住的是清风客栈,它有一个开满波斯菊的二进小院。中午,院里空无一人。我洗了头发,赖在廊下的躺椅上做着纵横江湖一统天下的清秋大梦。结果此番旷世伟业被一个声音拦腰截断——一个男生的声音问这里还有没有空房。当我努力张开惺松的眼睛时,发现这张挂着一付大墨超的小白脸正对着我……
他最终被赶紧从咨客台后冲出来的服务员领走了。我斜眼望去,穿着冲锋衣速干裤,背着一个很专业的有支撑大背囊,斜挎电脑包,胸前摇晃着一部单反。脖子上还挂着MP3的耳绳。KAO!米人!真不爽老子打劫了这孙子!
他再下楼时,我已经在刺激下完全醒了,正蜷缩在与世无争的躺椅上望着满院怒放的波斯菊,计算着真要打劫他的步骤和估量着物质的巨大丰富所能带给我的愉悦感。他径直走到我身边,在台阶上小心地拂拭了一下,然后落座,并对我点头打招呼。
上海人,已经在大研那边呆了三天了。可能住烦了,后天去中甸。我问他逛了丽江哪里,他说除了玉龙,哪也没去,呆客栈里打了两天电脑游戏。然后,他开始抱怨房里没有网线,他上不了网。我奇怪地问他全身上下拾掇得如此雄伟壮观来到丽江就玩游戏?他摸着小寸头回答:
“对!玩游戏!睡觉!在家里他妈累死了。我就算是睡觉也要离开那个地方睡!”
可怜的人,去到哪里会真的轻松呢。
然后,这个愤青问我来这里干嘛。我出了一会神,告诉他:
“来骑马!”
愤青无比厌倦地重复:
“来——骑——马,有什么好。”
我听清风的老板说过拉市海那边有个马场,而我,一直想象《马语者》里面那样,飞奔起来。
在拉市海的马场边下车时,还是一个薄阴天,有一些风,有几匹马散落在浅水里低头吃草。准备教我骑马的师傅是个黧黑憨实的中年人,他问我有没有骑过马,这让我想起秋那桶那个上午:在马背上滑来滑去,满身大汗,比走路还累……
我告诉他从来没有。于是,他挑了一匹棕色的马牵过来——毛色很象秋那桶途中我骑那一匹,只是眼睛没那么湿润。我踏着马蹬一跃而上,敏捷的程度连自己都惊得目瞪口呆。
师傅疑惑地瞅着我:“你真没骑过?”
我想之所以那么敏捷,大概是因为秋那桶之后对这种动物产生的亲近感。
我在马上望着阴沉不定的天,有点担心会下雨。师傅一面整理着我的马蹬,一面说:
“放心,这种天气,等你跑起来时,它就晴了。”
我永远记得《马语者》里面克里斯汀飞奔起来的镜头:帽子甩在后面,一头短发。
这个女人可以是个在撒哈拉沙漠背景下神秘迷人,为爱而亡的贵妇;也可以涂着浓黑的眼圈,被休 格兰搞得神魂颠倒;还可以是纽约白领。但当我看到她在蒙大拿的荒原里,骑在马上,头发给风吹到脑后,那样的笑容——才真为她砰然心动——于是她就是我喜欢的几个女演员之一。
其实,直到现在,我也还是不敢相信自己能骑马——骑马不是要驾驭么?而我所做的似乎只是蹬住马蹬子,用膝盖夹住它的腹部,配合它的节奏,然后,让它飞奔!
刚开始时,我仍拉紧它的缰绳,但很快就把它松开了——放一个人或一匹马自由的感觉是如此奇妙。当它感觉到后,就驰骋起来,风一样掠过一片湿地,气流在我耳边呼啸而过,能感觉到我的头发鼓荡起来……
一直到了海边,它才渐慢下来,踩踏着浅水洼,发了微微的泼水声。我展眼望着眼前静静的一片湿地……
师傅策马赶了上来,停在我身边,他说:
“丫头,别跑那么快,也不要离我那么远,我保护不了你了。”
“现在拉市海真美……”
他沉默了一会儿,与我一起望着远处。然后抬手指着天边对我说:
“你看那边——已经出太阳了。”
我看见高高的天上成群的鸟雀在迅速地变化着形状;再远处,是一大片滇西北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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