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记 以下是引用一朵铃兰在2005-11-14 12:57:14的发言:
背景介绍: 主 题:一起走过的日子 组织者:Nicole BOBO 时 间:2005年11月12日、13日 地 点:庄河步云山 参与人员(总计20人):城市里的鸟,风筝,QIAOFENG,老树,杠头,大头,文哥,好好先生 ,一朵铃兰,BOBO,13,友山,龙,甲虫,淡蓝,nicole,BEAR,秋天的风,雨树,子贵 ------------------------------------------------------------- 公元2005年,11月,11日。很有纪念意义的一天。过节的时候总是让人们有了更多的理由欢笑或者流泪,想必这一天总有人完成了脱光的愿望。 天黑了,但是这不是真正的黑,城市的路灯霓虹灯日光灯灯灯明亮,黑夜被渲染成了彩色的万花筒。 一车人,驶离城市,去寻找真正的黑夜。 真正的黑夜,是黑白的,黑的是大地,白的是星星,不仅白,而且亮。 我们在黑夜中到达,在黑夜中睡去,在黑夜中醒来。 凌晨4:30的星星很亮,低头收拾帐篷的你可曾抬头看一看? 6点,天色从对面山的那片白起来。 上路了。 然后就是爬山,这段没什么可说的,总之呢,一不小心就到了顶峰。 步云山,没去之前对这个名字一直想入非非,看着这几个字在不同的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把人勾引的心里毛茸茸的。步入云中,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飘飘然?腾云驾雾?在清醒状态下我还没体会过步云的感觉。还好,有步云山。 山的高,总要有个对比,步云山周围那些山们,就很完美的完成了衬托的使命。8:30登顶,早晨的光线还斜着,山里还有淡淡的乳白的雾气,大部分山体被遮掩起来,只露出起伏的山脊,层层叠叠,远近浓淡,看上去挺美。 然后就是下山。 下山有路呢,山有点陡,抬头看看后面的队伍,花花绿绿的衣服点缀在枯黄的山体间,怪好看的。 11点,吃完饭,俺们下到山脚里,进村了。 进村了,村在沟里,一不小心走了进来,很长的沟,不仅长,而且长,30里。 沟里有很多羊,白色的,其中有一只很多情,长的很娇小可爱,卷卷的白毛,我从门前走过,它就躲在栅栏后面,静静的看着我。亲爱的小羊啊,我多想抱你回家——可惜你的主人在家。 还有很多牛啊,猪啊。这里的牛很独特,都是白色的,这里的猪很独特,都是黑色的。偶尔还有棕色的,散养呢,好几头大猪就那么懒洋洋的爬在路边的柴禾秸里,我从旁边走过它看都不看一眼的,真是有岿然不动的大家风范呢。 一路上的动物里,最上镜的就是那头黑皮白肚的小毛驴——看到同类总是有一些激动的,所以那些色驴的镜头里都喀嚓了很多这头小驴子的pp,还有合影。 与动物们的见怪不怪相比,沟里对俺们好奇的是那些老乡。中途休息时总是要遭到严重围观的,听说来了照相的,还有特意从家里跑来上个镜头的,好哥的镜头里那些人笑的很慈祥。 这里不得不提被忽悠瘸了那事——老石,男,年龄35--50岁之间,长什么样子没看清楚,其,骑摩托车行走沟里贩鱼养家,号称18年厨师杀羊经历。遇到一群见羊眼开的驴们,经过若干轮磋商(细节不详,俺当时远观了),大头和老石骑着摩托绝尘而去,留下俺们满怀信心的按照老石所说的车行“5分钟”距离继续前进,满怀信心的等着老石派车来接俺们……5分钟啊,自诩很能忽悠的这帮人终于遇到高人了。 5分钟,我们走了n个5分钟,n等于几早就不知道了,总之啊,虽然是中午天已经暗了,还飘起几点忽忽悠悠的小雨,TX们想原地扎营吧,又担心大头被劫持去做了人质,沟里手机没信号的说啊。 于是俺们就在沟里,走啊走啊走…… 队伍拉的很长,我前面是几个脚力飞快的家伙,我使劲使劲走也没撵上,我后面的TX不着急,很有耐心的等着车来接,于是,前面几点人影,小小的,后面几点人影,小小的。我忽然觉得满世界就的我自己在走啊走啊走……没完没了的走。打开MP3,正好是许巍的那首《旅行》:“总是要说再见相聚又分离,总是走在漫长的路上”习惯了在熙熙攘攘的公交车上把音量声调的很大,要25,还只能囫囵的听着。在着寂静的山沟里,城市里的耳机的声音忽然那么大声……于是,再次调小音量,恩,调到15就很大声了,走着,听着。 当那台“松骨越野敞蓬……拖拉机”停在我们面前时,距离老石的5分钟已经有3个小时了……总而言之吧,我们终于分两批被运出了山沟,终于找着了热炕头——当天咕咚一下黑起来的时候。至此,从黑夜到黑夜的穿越告一段落,下一骨碌只与FB有关。 羊,羊肉、羊汤,新鲜啊~ 炕,火炕,炕头,舒服啊~ 随风潜入夜的是淅沥的雨,寒夜漫漫,可扑克,可吃肉,可发呆,可梦游。。。 第2天,自然醒,我真喜欢自然醒,我也喜欢回笼觉。恩,对,我们投宿的农家除了老石家还有另外一家,俺不知道他叫叫啥名字,总之他家的两层小别墅很干净整洁,他家自己做豆腐,他家养很多小猪,他家还有一只和俺家初一很象的猫咪咪,他家的大婶很待人亲,真是一个好人家呢~ 等车来接的时间里,我在各个房间里东游西逛,不小心撞到了鸟的一句经典之语,俺记性差,不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只能记得大概意思是说:“城市已经不能给我们幸福感,所以我们选择了走进山里寻找。”山里的肉格外香,山里的方便面都是美味,山里的米饭引诱的人掉口水……在山里吃顿饭已经很幸福了,更幸福的是俺居然和红烧肉在一组……错了错了,更正,我居然和文哥在一个组,文哥的做的红烧肉真是色香味具全啊,让我等方便面之族敬仰无限。呓?好象有点跑题,本来人家想说一些深刻的话来着,关于鸟说的城市和幸福的关系……咋不小心说到了红烧肉……其实,其实(我想想呵,咋把扁的说圆了,嘿嘿),其实,红烧肉就是载体啊,在家里的那碗红烧肉也许只能得到筷子象征性的光顾,但是在山里红烧肉被瓜分的滴水不剩呢。 然后呢?然后,坐车,回家。 然后呢?然后,天又黑了。 从黑夜到黑夜,从这里到那里,相聚又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