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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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户外资料网,第二期的户外辩论会,内容:正方,责任应由参加者自负 ;反方,组织者难辞其咎 ;中立,视具体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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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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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穿越者应该首先界定一个自己的商业活动和AA制的定义.然后定义自己的免责条款,以解除领队和其他一起参与活动朋友的后顾之忧.否则间接盈利的范围太广泛了.如果将来真遇到法律问题,一个律师可以举出很多间接盈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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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反方的观点,大部分人脑子里的"AA制",是指户外俱乐部发起的AA制。他们认为户外俱乐部通过发起AA活动拉动户外商品销售,从而间接盈利。但毕竟俱乐部受益了,因此,AA制的组织者也应该承担责任。
国内无商业背景的AA制活动平台简直就是凤毛麟角。大部分不是夭折就是变质了。
对AA制的定义尚且不统一,这种泛泛的讨论好像没啥意义,不看也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4 0:29:34编辑过]